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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回家的路上,突然腦中閃過一個念頭,就這麼卡住,直到現在。我想放到版上讓大家集思廣意,說不一定可以早早想通。人說,相愛容易相處難,情人們在相愛期初,總是為了愛衝昏頭,直到熱戀期過了之後,才慢慢溝通彼此相處的方式。從發現、協調、溝通、耍心機、爭吵、測底限,直到一方妥協,或是,雙方個持己見,而以各自冷靜。。。分手收尾。

一開始會吸引你的,是對方的什麼特質?撇開內心世界不說,還不總是一些可以推論出的:
◎他笑起來的樣子很可愛
◎外型酷帥,穿衣打扮很合妳味
◎走起路來的感覺很man
◎對你獻殷勤的一股傻勁讓妳忍不住微笑
◎只要小指一勾,他就馬上會到妳跟前聽妳差遣
◎...
◎....
◎.....

當然以上是入選條件之一、二、三等等,可是仔細看,跟一開始『胖胖』來家裡的時候也沒兩樣:
◎微笑的時候,心裡忍不住升起了小太陽。
◎柔和的黃金軟毛,摸起來就是一個舒服。
◎邊蹬邊扭屁屁的小散步,簡直就像春天花開般的和煦宜人。
◎只要輕聲叫『胖胖!』就會馬上到妳跟前,拼命搖尾巴的示好。
◎..
◎...
◎....

但為什麼,雖然壞毛病特多的胖胖耍皮、偷吃東西、不愛乾淨、一玩就瘋掉、偶而還會偷吃便便、不愛刷牙、剪腳指甲會跟我示威鬼叫、還有一堆我算都算不完的毛病讓我昏倒,卻可以為了愛她而包容她,但為什麼對於『另一半』,卻無法輕易辦到?

這,真的。。讓我想不透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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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